文章來源:吉林市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 | 作者:管理員 | 發布時間:2018年05月26日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符合國家產業政策。企業應屬于國家鼓勵發展,具有良好前景的企業,有利于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。
(二)具備一定經營規模。對發展期企業,資產總規模應在100萬元以上或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;對初創期企業,可以適當降低標準。
(三)法人治理結構規范。企業應為吉林市地域內的獨立法人,公司架構合理,股權結構明晰,財務管理規范。
二、申報方式
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授權吉林市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產投公司)為項目申報承接單位。
各成員單位及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相關部門根據要求收集相關企業資料,以電子版形式統一提報至產投公司,企業也可直接向產投公司提報。申報項目資料須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有效。
三、其他事項
產業基金項目庫實施分類指導、動態管理,項目信息更新周期為半年。各部門、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及企業可根據產業項目發展情況,隨時進行申報和更新。
聯系人:王岸秋、劉 寧
聯系電話:69963931 69963930
郵箱:279714993@qq.com
QQ群號:368859173
附件: